【百一案评】捏脸游戏玩家游戏作品不当然构成著作权法上的作品

作者: 发表日期:2021-09-27 栏目:新闻资讯 阅读次数:加载中...

我国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基本理念在于保护思想的独创性表达但不保护思想,由于国家版权局对于申请登记的内容只作形式审查,并不对其是否构成作品进行实质审查和认定,因此在认定是否构成美术作品时,要审查是否具有独创性这一作品受保护的实质要件,而独创性必须系作者独立完成并能体现作者特有的选择和安排。

 

 

案号:(2020)浙01民终1426号

 

案情简介:

上诉人陶玮钰因与被上诉人敖晓青侵害作品署名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不服杭州互联网法院(2019)浙0192民初4122号民事判决,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争议焦点及法院观点:

一审法院认为:

本案争议焦点为:一、陶玮钰主张的涉案人物脸型及五官是否构成美术作品;二、若构成作品,陶玮钰是否为著作权人;三、敖晓青实施的涉案行为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四、若构成侵权则敖晓青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关于争议焦点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之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该条例第四条第八项规定:“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我国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基本理念在于保护思想的独创性表达但不保护思想,由于国家版权局对于申请登记的内容只作形式审查,并不对其是否构成作品进行实质审查和认定,因此在认定是否构成美术作品时,要审查是否具有独创性这一作品受保护的实质要件,而独创性必须系作者独立完成并能体现作者特有的选择和安排。

本案中,游戏玩家进入涉案游戏,在选定门派后可以通过游戏内置的捏脸系统开始捏脸环节,选定角色性别后会有相应默认设置的基础人物形象可供选择,在此基础上细化为脸部、发型、五官、妆容可作微调,其中五官主要包括眉毛、眼睛、嘴巴、耳朵,女性角色还可在眉妆、眼妆、瞳色、唇妆等方面进行妆容微调。

结合捏脸环节的游戏操作体验,一方面,从“独”的表现来看,捏脸环节所呈现的基本素材和微调范围均为游戏内置和已设定的玩法,默认设置的基础人物形象已呈现发型、脸型、五官、服装的搭配效果,游戏玩家在对角色形象特别是脸型、五官进行捏脸时所独立完成的表达更多是程式化的,其选择余地较为有限,且并非由玩家自行创作产生五官或妆容的新素材,由此产生的角色形象有别于从无到有创造的劳动成果,而在已有人物形象上所作的参数调整,就陶玮钰在本案中主张受保护的脸型和五官来看,由此产生的劳动成果与基础人物形象之间的差异过于细微;另一方面,就“创”的表现而言,只有当表达形成的过程中有取舍、选择、安排、设计的余地,且作者独特的智力判断与选择以及展示作者的个性达到一定高度时,该表达才具备独创性。

陶玮钰主张的涉案人物形象中的脸型和五官,未能达到作品独创性的要求,不能构成我国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美术作品。敖晓青的相关抗辩意见,一审法院予以采纳。

鉴于陶玮钰主张的涉案脸型、五官不构成美术作品,一审法院对其他争议焦点不予评述,陶玮钰的相关诉请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判决驳回陶玮钰的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认为:

作品著作权登记的目的是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陶玮钰虽然对涉案形象进行了著作权登记,但涉案形象获得著作权登记本身并不能成为其当然能够获得著作权法保护的依据。能否获得著作权法保护的关键在于涉案形象是否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四条第八项之规定,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需要具备独创性和可复制性。本案涉及的请求保护客体(涉案形象)的可复制性问题并无争议,核心问题在于涉案形象能否满足著作权法对作品的独创性要求。作品的独创性强调独立完成和创作性。独立完成是指作品由作者通过独立思考创作产生;创作性是指作品应当能够体现作者独特的判断与选择。且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具有独创性的表达,而非作者的思想、创意等。

本案涉及的捏脸过程不是一种从无到有的独立思考创作,而是在现有设置素材的基础之上进行的创作,已经承载着游戏开发者个性化的设计、构思,该捏脸是在已有他人独特思想的表达之上。故对于“创”的要求相应会提高,捏出的五官和脸型形象应该能体现出作者独特的判断与选择。只有该形象能体现作者新的表达,体现个性化的创作,与初始人物形象区别明显,才能达到一定的创作高度。本案中,涉案形象与《一梦江湖》初始人物形象相比,在剔除发型、着装等之后,两者的脸型和五官虽然存在少许的差异,但是这样的差异太过细微,无法客观识别,不符合“独创性”中“独”和“创”的要求,故不构成我国著作权法上的作品。鉴于涉案形象不构成著作权上的作品,本案的权利基础已经不存在,本案其他争议问题就不予赘述。对于陶玮钰的相关诉求,不予支持。

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